根据我校《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部分专业接收推免生补报名的通知》,我院对相关专业实行补报名,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须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且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4.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与申请推免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补招名额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3 |
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3 |
三、报名及后续安排
1.报名。申请人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在线报名。
2.提交材料。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向负责老师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我院负责老师会与考生联系,考生也可按照学院联系方式向学院咨询。)
(1)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照片。
(2)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扫描版一份,须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正式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
3.复试。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我院审核考生材料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组织复试。
4.录取。我院组织复试后按照成绩及接收名额择优录取。凡通过复试,拟接收的考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未在要求时间内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按成绩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联系方式
心理学院办公室:010-8230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