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于2020年4月成立,是在基础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的基础上成立的心理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一体化培养单位和科研单位。心理学院立足于北京语言大学作为“小联合国”的优势和特色,致力于将心理学与语言学、语言教育(特别是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育)相结合,培养具有扎实心理学基础和国际化视野的专业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心理学院设有心理学本科专业以及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专业,未来计划招收心理语言学博士研究生。学院拥有一支以心理学学术背景为主、兼具语言学学术背景的跨学科师资队伍。
心理学院围绕学校建设国际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结合学校在语言研究和语言教学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形成了语言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第二语言认知与习得、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侧重语言测试)等多个研究方向,并且有人力资源测评、中外学生心理咨询等应用方向。北京语言大学还拥有先进的心理学实验设备,包括脑磁图仪(MEG)、近红外脑成像仪、脑电仪、眼动仪等精密仪器设备。
二、引才领域
面向海内外引入或校内调动心理学类人才(教学科研岗):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三、应聘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务,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学科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曾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者优先;
3.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把握本学科学术发展规律和学术前沿,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4.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富有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5.身体健康;
6.校外人才聘期内需全职在校工作,聘期为5年,到期后视工作业绩商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提供相应工资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住房或相关补贴、科研平台搭建、研究团队人员引进等支持条件,具体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详细简历、近五年代表性成果、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blcupsy@163.com,并抄送人事处邮箱rsk3@blcu.edu.cn,主题为“应聘心理学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
邮编:100083
联系人:心理学院陈老师 010 82303782
本招聘启事常年有效。
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