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心理学院经研究制定《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设立“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院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将申请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未获立项、但在评审过程中得到评审专家“建议立项”推荐的项目,设立为院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并予以经费资助;对以团队形式申请获批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的,视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现将文件公示如下,请获批院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同学仔细阅读,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语言心理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心理学院
2021年5月25日